《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包括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自1973年成立至1999年6月1日所發(fā)布的財務會計準則。另一卷(卷Ⅱ)包括以下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或其委員會在1973年6月之前,以及FASB從1973年6月到1999年6月1日發(fā)布的資料:會計研究公報;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會計研究公告和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的解釋文件;FASB解釋文件;FASB財務會計概念公告;FASB技術公報。如果段落中包括的會計標準已被修正或取代,就用陰影標示以提醒讀者。所有已被刪除或取代的術語或句子均用陰影標示。如果對段落或小節(jié)的修正,僅僅是加上額外的術語、句子和新的腳注,那么在這個段落或小節(jié)的左邊加上一條垂直粗線作為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