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憲忠,1984年7月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9月至1990年8月,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先后攻讀碩士和博士學位,1987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1990年獲法學博士學位,為新中國首屆民法學博士。1993年4月至1995年5月,獲德國洪堡基金會(AlexandervonHumboltStiftung)專為取得博士學位后的青年學者設立的科研獎學金,赴德國留學,在漢堡馬克斯·普郎克外國和國際私法研究所做物權法專題研究。1995年回國。1999年11月,被中國法學會命名為"中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