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Ix]我在《德法年鑒》上曾預告要以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的形式對法學和國家學進行批判。在加工整理準備付印的時候發(fā)現,把僅僅針對思辨的批判同針對不同材料本身的批判混在一起,十分不妥,這樣會妨礙闡述,增加理解的困難。此外,由于需要探討的題目豐富多樣,只有采用完全是格言式的敘述,才能把全部材料壓縮在一本著作中,而這種格言式的敘述又會造成任意制造體系的外觀。因此,我打算用不同的、獨立的小冊子來相繼批判法、道德、政治等等,最后再以一本專門的著作來說明整體的聯系、各部分的關系以及對這一切材料的思辨加工進行批判。由于這個原因,在本著作中談到的國民經濟學同國家、法、道德、市民生活等等的聯系,只限于國民經濟學本身專門涉及的這些題目的范圍。我用不著向熟悉國民經濟學的讀者保證,我的結論是通過完全經驗的、以對國民經濟學進行認真的批判研究為基礎的分析得出的。不消說,除了法國和英國的社會主義者的著作以外,我也利用了德國社會主義者的著作。但是,德國人在這門科學方面所寫的內容豐富而有獨創(chuàng)性的著作,除去魏特林的著作,就要算《二十一印張》文集中赫斯的幾篇論文和《德法年鑒》上恩格斯的倡民經濟學批判大綱》。在《德法年鑒》上,我也十分概括地提到過本著作的要點。此外,對國民經濟學的批判以及整個實證的批判,全靠費爾巴哈的發(fā)現給它打下真正的基礎。從費爾巴哈起才開始了實證的人道主義的和自然主義的批判人費爾巴哈的著作越不被宣揚,這些著作的影響就越扎實、深刻、廣泛和持久;費爾巴哈著作是繼黑格爾的《現象學》和《邏輯學》之后包含著真正理論革命的惟一著作。我認為,本著作的最后一章,即對黑格爾的辯證法和整個哲學的剖析,是完全必要的,因為當代批判的神學家[XL]不僅沒有完成這樣的工作,甚至沒有認識到它的必要性――這是一種必然的不徹底性,因為即使是批判的神學家,畢竟還是神學家,就是說,他或者不得不從作為權威的哲學的一定前提出發(fā),或者當他在批判的過程中以及由于別人的發(fā)現而對這些哲學前提產生懷疑的時候,就怯懦地和不適當地拋棄、撇開這些前提,僅僅以一種消極的、無意識的、詭辯的方式來表明他對這些前提的屈從和對這種屈從的惱恨。仔細考察起來,神學的批判――盡管在運動之初曾是一個真正的進步因素――歸根結底不外是舊哲學的、特別是黑格爾的超驗性的已被歪曲為神學漫畫的頂點和結果。歷史現在仍然指派神學這個歷來的哲學的潰爛區(qū)本身來顯示哲學的消極解體,即哲學的腐爛過程。關于這個饒有興味的歷史的判決,這個歷史的涅墨西斯,我將在另一個場合加以詳細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