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于讀者閱讀《指南》,現將編寫中的幾個問題說明如下:一、由于受檔案材料數量、完整程度的限制,以及其他原因,對館藏的部分檔案全宗未作介紹,但在附錄的“館藏檔案全宗名冊”中進行了揭示。二、檔案內容的介紹1. 對檔案內容的介紹方法,一般采取分時期以單獨全宗為單位分別作介紹的方法。但對聯(lián)系密切,不便分開介紹的全宗則采取合并介紹的方法。2. 全宗檔案內容的介紹盡可能和全宗內檔案的分類結合起來,對于案卷沒有分類的,或案卷分類不準確的,則將檔案的內容分別不同問題統(tǒng)籌考慮,進行敘述。立檔單位職能的文件為主,對其他具有政治、經濟、文化等重要價值的文件亦作了介紹。4. 對重要文件采用原文件標題介紹的,均保留原貌,凡編者改動之處. 或加擬的副題均加[]。三、檔案全宗排列1. 館藏檔案全宗介紹部分,對所介紹全宗原則上按不同歷史時期分別進行排列。對跨時期的檔案全宗,則以其在哪個歷史時期存在時間最長,就歸到哪個時期,并排在那個時期檔案介紹的最后,作為特殊檔案全宗處理。如河北高等法院和長蘆鹽務局檔案全宗就是這樣處理的。2. 各時期內檔案全宗排列,盡量照顧全宗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既考慮到形成全宗的地域特點,又考慮到全宗的不同種類的特點。對聯(lián)系緊密的全宗盡可能排在一起,相同類型的全宗排在一起。3. 對各個時期的檔案,由于諸多原因,不再劃分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