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笑者深有感觸的一件事是:在一篇介紹傅大卣先生的文章中,說傅先生除青銅器鑒定外,對雜項也精通。一次某文物商店賣給日本人一批舊印章,請傅先生把關(guān),他挑出許多珍品。“其余的七千二百方印章,商店竟以大的六元,小的三元的價格一次出口?!边@件事讓我震驚了!舊印石是“寶”,舊印刻不可再造,不應視為普通商品。陳介祺的“萬印樓”,苦苦矛集幾代印藏家的心血,也才不過七千三百方印。印章是印文的載體,上面刻有精深的書法、篆文、歷史、民俗、藝術(shù)等等。日本人買走做印材把它磨光,這是把上面的中華文化全磨掉了,是很可嘆的事。筆者多年來努力搜集一些印文,力求考證一下,說明印章并不只限于印材價值,有的遠遠在字畫、瓷器之上。囿于筆者接觸范圍有限,只能作為拋磚引玉,望以引起人們應有的注重,以達到弘揚中華文化,保護古代文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