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凡七卷二十八品,姚秦鳩摩羅什大師譯。今收在《大正藏》第九冊。為大乘佛教要典之一。妙法,意為所說教法微妙無上;蓮華經,比喻經典之潔白完美。據考證,其原典之成立,可溯自公元前后。該經之宗旨,認為阿毗達磨佛教各部派,過分重視形式,遠離教義真意,故為把握佛陀之真精神,乃采用偈頌(詩)、譬喻、象征等文學手法,以贊嘆永恒之佛陀(久無實成之佛)。《妙法蓮華經》在日本圣德太子注《義疏》以后,此經便成為日本鎮(zhèn)護國家的三部經之一,古來即受到尊信。最澄入唐學習歸日本開天臺宗之后,此經更成為佛教教學之中心,新佛教之主干,從而支配了日本佛教界。本經之梵文本近代于新疆喀什噶爾等地發(fā)現,于1852年,法國學者布諾夫自梵文譯成法文本出版。其后復有英譯本、日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