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史》分“正文”、“考證”兩部分,正文部分約十六萬言,考證部分預定三十萬言;正文用敘述體(必要處也參考證),文字以淺顯為主,除必不得已處,不引原文??甲C部分擬仿崔東壁《考信錄》的體例,定名《春秋考信錄》(可作為《考信錄》的續(xù)編看),與正文可分可合。這考證部分的材料已大致搜集完備,正擬著筆,而時局人事都不允許我在短期內完功,只好暫時擱置了。好在正文本是獨立成書的,先行出版,亦無不可。正文中只有第一章有附注,這因第二章以下都另有考證,為免除重復起見,所以從略(考證部分既定名為《春秋考信錄》作為崔氏《考信錄》的續(xù)編,則春秋以上便不必追述,所以只得把這部分的考證附在正文中作注。因本是考證而不是注,故稍嫌繁瑣;其用文言文寫,也因此故)。我向來主張:凡著通史,每一件大事都應該詳其來龍去脈;每一個時代的前后關系,不可割斷。為貫徹這個原則,所以《春秋史》以春秋的歷史為中心。而附帶述及太古至西周(愈前愈略)的歷史(第一章定名為“西周史略”者,以西周史事較詳之故)。我本另撰有“戰(zhàn)國史略”一章附正文的最后,因友人楊寬正先生(寬)也正在替齊魯大學撰寫《戰(zhàn)國史》,體裁完全和這部《春秋史》相同,可以合成一書,故我把已寫成的“戰(zhàn)國史略”和附注約二萬余言統(tǒng)統(tǒng)刪去,以免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