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革命論》的主要部分寫于1790年,本是柏克給一位法國人杜邦的長信,是對剛爆發(fā)不久的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直接思考和評論,同時也論及當時倫敦某些團體有關該事件的行動和態(tài)度。作者贊揚英國的“光榮革命”,甚至也在某種程度上支持美國革命,反對英國對北美殖民地的壓迫政策,然而卻激烈批評了法國大革命的原則。作者說他熱愛自由,但是是愛“一種高尚的、有道德的、規(guī)矩的自由”,他認為自由的前提是秩序,而不是砸爛文化傳統和盲信抽象理性的重新設計。柏克以英國為例,認為自由乃是我們得自祖輩的一項遺產,是在尊重傳統的基礎上通過漸進爭取和改進得來的。它并不割斷我們的親情和信仰紐帶。凡是從不向后回顧自己祖先的人,也不會向前瞻望子孫后代。而懂得保守那些真正有價值的東西的人,也才是真正懂得自由。自由也不是那種顛倒和改變事物自然秩序的一律平等。一切事情都應當開放,但并不是對每一個人都毫無區(qū)別。甚至于,從默默無聞的狀況到榮名顯赫的道路不應該弄得太容易,即便有罕見的才能,也最好經過某種困難的磨練和斗爭的驗證。他認為人們在熱衷于普遍權利理論的時候,不能全然忘記人性,忘記人的自然差別。柏克當時就已預見到: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作為一個事件將以走向專制主義而告終,但他也同樣預感到由其代表的時代的總趨勢卻無可避免,預感到在人類的面前,畢竟開啟了一個新的時代。以下是曾被薩謬爾遜引用在他著名的《經濟學》教科書開首的一段名言:“騎士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繼之而來的是詭辯家、經濟家和計算機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