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先覺教授,生于1924年8月,貴州道真人。早年進朝陽大學攻讀法律。1949年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即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校刊,同年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長秘書。50年代發(fā)表《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等論文,主張法治。在法律虛無主義、極“左”路線之下,隨司法部撤銷而下放。1979年恢復司法部,調回工作,為司法部機關干部、中央政法干校、北大法律系等院校講授司法制度、司法文書等課程。1983年參與籌建現中國政法大學,專事教學,潛心著述任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等校教授,出席世界法律大會等。主要著作有《中國司法制度》、《司法文書概論》等專著,主編《中國司法制度?壇獺貳ⅰ端痙ㄎ氖榻壇獺貳ⅰ噸泄姓咚轄壇獺貳ⅰ噸泄姓ń壇獺貳ⅰ噸泄櫓ㄑА貳ⅰ豆仕痙ㄖ貧取返?30余部,論文多篇。主要學術成就已載入《中國法學家辭典》等書。香港已經回歸,澳門即將回歸,臺灣也必將回到祖國的懷抱。海內外炎黃子孫肩負著實現祖國統(tǒng)一、振興中華民族的偉大歷史使命。西方人士曾預言,21世紀是屬于中國人的世紀。當今中國實行“一國兩制”,在法律制度上分屬三個法系、四個法區(qū),即:中國主體部分的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大陸屬于社會主義法系,接近于大陸法系,香港屬于英美法系,澳門和臺灣屬于大陸法系;中國存在著大陸、香港、澳門、臺灣四個法區(qū)。本書將全面而系統(tǒng)地論述它們的司法制度。世界法律文化是人類共同創(chuàng)造的精神財富,由于各國的歷史背景、文化傳統(tǒng)和社會經濟發(fā)展進程的不同而形成了或歸屬于不同的法系。中國歷史悠久,創(chuàng)造了燦爛的中華古代文化,中華法系曾大放光芒,特別是對東方各國影響至深。古代日本因循中華法系,明治維新改弦易轍,仿效大陸法系,二戰(zhàn)之后又崇尚英美法系。末“變法修律”,從日本引進大陸法系的司法原則和制度,反過來又仿效日本。日本不拘泥于法,擇其善者而從之,除仿效美國司法體制外,還開創(chuàng)由最高法院管理法院系統(tǒng)司法行政的先河。西方的英法等國,當年率先反專制、拒王權,實行“三權分立”的制衡原則,反對封建司法專橫,開創(chuàng)了一系列司法民主原則和制度,迄今仍有值得借鑒之處。當今世界的兩大主題是和平與發(fā)展,全球經濟趨于一體化,法系的森嚴壁壘被日益打破,各國司法制度的差異性在日益縮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學習,取長補短,相得益彰。筆者1986年曾有《中國司法制度》一書出版。其后我國大陸又有幾部同名的著作問世,但其體系和內容與拙著大同小異,尤其是未能全面反映中國四個法區(qū)的司法制度。僅以中國的主體部分大陸而論,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法制日趨完備,“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經成為我們的治國方略。近年來相繼修訂和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司法制度的法律、法規(guī);最高司法機關先后推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司法改革措施;法律專家、學者對我國司法制度的研究也取得了新的科研成果。有鑒于此,筆者將《中國司法制度新論》奉獻給讀者。該書分為:上篇總論;中篇分論——論述大陸的人民司法制度;下篇論述港、澳、臺地區(qū)的司法制度;此外還以附篇簡介了西方主要國家的司法制度,以供研究、借鑒和參考。在此需要一提的是,在中篇分論中還寫了一章人民司法制度的改革問題,這些意見乃引玉之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