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本書寫出水平,達到較為理想的質量,我們在本書的研究寫作中采用了下列原則和方法:一是廣泛聯(lián)系和比較。研究歷史文化,切忌孤立地靜止地片面地去研究。任何國家的歷史和文化,都有符合世界歷史文化發(fā)展普遍規(guī)律性的特點和自己的特殊性;任何民族的發(fā)展,都是在與外民族的互相交往彼此影響中實現的。在《周代宗法制度研究》一書中,我們把周代的宗法放在整個世界古代的歷史范圍中,通過廣泛比較、綜合分析,求得周代宗法制度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規(guī)律,得到國內很多專家的好評和肯定。本書研究廣西各民族宗法制度,我們同樣采用這樣的方法,首先介紹世界和我國各民族宗法制度發(fā)展的一些共同規(guī)律性,然后逐一研究廣西各民族宗法的具體表現和特點,通過廣泛聯(lián)系和比較,探索廣西各民族宗法的基本特點和發(fā)展規(guī)律,進一步研究其產生的原因和社會影響。這樣就使研究的結論更加科學,更加能為人所信服,更容易做到在學術上有所突破。二是開展百家爭鳴。黨提倡的百家爭鳴的方針,是明辨是非,促進學術發(fā)展的正確的方針。但是近年來百家爭鳴之風并不熱烈。筆者在1989年出版的《周代宗法制度研究》一書,對傳統(tǒng)經學的宗法觀點進行實事求是的學術批判后,至今學術界還有不少人仍因循封建經學的錯誤道路去研究宗法,或不加分析批判地搬用資產階級社會學的觀點來談宗法。在本書中,我們對不同觀點的學者的論著進行了一些引證和評議,其目的是為了以文會友,展開學術爭鳴,以便推動學術研究的發(fā)展。三是聯(lián)系當代現實。社會科學研究除了發(fā)展學術以外,還應該為當代社會的發(fā)展提供有益的借鑒和經驗,特別像在中國歷史上有過巨大影響的宗法文化,進行批判地繼承,對建設當代文明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本書結合當代中國以及廣西的社會現實,研究宗法文化改造的途徑和方法,不僅在學術上具有創(chuàng)新意義,而且對推動中國和廣西民族地區(qū)的經濟文化騰飛具有現實意義。四是從實際出發(fā)。廣西有12個民族聚居,漢族占總人口的60%以上,壯族也有1000多萬,瑤族是世界著名的山地民族,留存的資料特別豐富,民族特色也很典型。另外,如廣西境內的彝族、仡佬族、水族等少數民族,人口很少,留存的材料極少,宗法文化也不很典型。在本書中我們對漢、壯、瑤、苗4個在廣西人口最多的民族單列專章論述,由于瑤族文化典型,資料豐富,論述得更為細致深入;對其他8個人數較少的民族,則集中在三章論述,有的寫得較簡單。本書這樣安排完全是出于實事求是的原則,并無其他考慮。對某些人口較少的民族論述得還較簡略,只能留待條件具備時再作補充。五是對和本書研究主題無直接關系的學術問題,采用多數學者意見。廣西民族史的研究中存在不少學術分歧意見,諸如土司土官的族源問題,存在兩種對立的意見,而與本書研究的主題宗法制度無直接的關系,所以暫采用源于壯族說,而將土司土官制度中的宗法形態(tài)列入壯族一章論述。80年代由廣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廣西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是目前所見的最全面最詳盡的一套廣西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資料(無漢族和回族),多屬于廣西民族史研究工作者50年代在政府的組織下詳細調查的成果,得到政府和多數學者的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