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官的“一個素養(yǎng)、三個能力”,是推進法官職業(yè)化建設進程的要求。肖揚院長在“全國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法官是為法律而存在的。法官的職責就是正確適用法律,懲治犯罪,‘定紛止爭’。因此,人們一直把法官當作正義的象征、公平的化身和良知的守護神?!狈ü偈峭ㄟ^特有的職業(yè)行為和職業(yè)技能來履行職責的。庭審駕馭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和法律適用能力,是法官職業(yè)群體特有的方法和技能。在這“三個能力”中,法律適用能力居于核心地位,庭審駕馭能力是法律適用能力的前提,裁判文書制作能力是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的綜合反映。如果法律適用錯誤,或者不當,庭審再好也會前功盡棄。同樣,庭審查明了事實,而法律適用錯誤,裁判文書寫得再好也是一個錯案;裁判文書制作的優(yōu)劣又直接導致完善的公信度。因此,這三個能力是法官必備的最基本職業(yè)技能,體現(xiàn)了法官職業(yè)化的程度,直接關聯(lián)著公正與效率,影響司法的權威。為了搞好“一個素養(yǎng)、三個能力”的輪訓,編者組織了部分具有審判經驗豐富、理論功底扎實的法官編了三本講義,作為輪訓的教材。講義在準確闡釋法律法規(guī)與法學理論的基礎上,著重分析與解決庭審、裁判文書制作、法律適用中的問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實踐性,貼近基層法院的實際,成為法官頭案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