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位于湖北省江陵縣(今荊州市荊州匾)城外西南一點五公里處的江陵磗瓦廠內,因取土而發(fā)現(xiàn),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由荊州博物館配合準行發(fā)掘。它是一座土坑木榔墓,墓坑上部已遭破壤。葬具是一槨一棺,榔室內分成頭箱和棺室。隨葬品置于頭箱中,主要有漆耳杯、漆奩、漆盒、漆盤、木俑、銅鍪、銅蒜頭壹、竹筒等。各種漆器的形狀和紋飾,輿江陵地匾屋年來發(fā)現(xiàn)的西漠早期同頰文物如出一轍;銅鍪、蒜頭壸,剮輿江漠平原秦人墓中的同頰文物的凰格相似。襞掘者推斷墓葬的年代是西漠早期(莆參兄《江陵眼家山三座漠墓出土大批竹簡》,《文物》一九八五年第一期)。據墓中所出歷譜可知,墓主人去世當在西漢呂后二年(公元前一八六年)或其后不久。從葬具和隨葬品判斷,墓主人身份并不高,隨葬的各種古害也暗示墓主人生前是一名低級官吏,通曉法律,能計算,好醫(yī)術、導引。從殘存的竹編可知,竹筒原置于竹笥中。由于受到淤泥及其它文物的擠壓,竹筒已有損壤,卷束已散開,并有不同程度的移動。從竹筒的堆積狀況可以判斷,各種書籍是各自成卷,然后堆放在一起的。依從上至下的順序是:歷譜、《二年律令》、《奏讞害》、《脈害》、《算數(shù)書》、《蓋廬》、《引書》;遣策另置它處。全部竹簡計一千二百三十六枚(不含殘片)。整理時參照竹簡堆積情況,按竹簡形制、字體和簡文內容分篇、表聯(lián),也只能恢后各書的大致編聯(lián)次序。除歷譜和遣策的篇名是整理者擬加之外,其馀各害均原有害題。上述各種古書涉及西漢早期的律令、司法拆訟、醫(yī)學、導引、數(shù)學、軍事理論等方面,內容十分三富,是極其重要的屋史文獻,封研究西漠社會狀況和科學技術的發(fā)逵有不可估量的價值?!抖曷闪睢返陌l(fā)現(xiàn)使亡佚已久的漢律得以重現(xiàn),不僅使秦、漢律的封比研究成為可能,而且是系統(tǒng)研究漠、唐律的關系及其封中國古代法律影響的最直接的資料。《奏讞書》則是秦、漠司法訴訟制度的直接記錄,從中也可了解到秦、漢法律的實施狀況?!睹}害》可以碓證馬王堆帛害《五十二病方》卷前佚書應是由《足臂十一脈灸經》和《脈害》棒成,并可補充帛害《脈法》中不少缺字。簡本《脈害》中一些疾病的名稻,也可與《五十二病方》封應?!兑龝肥菍犻T講述尊引、飬生和治病的著作,部分內容輿馬王堆帛害《導引圖》可相互印證?!渡w廬》是年代較早的兵家著作,也是一部佚書,其中有明顯的陰陽家思想。《算數(shù)書》是早于《九章算術》的一部數(shù)學著作,比較集中地反映了戰(zhàn)國晚期至西漢早期數(shù)學發(fā)展的水平,在中國數(shù)學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