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法制史》是全國高等自學考試法律專業(yè)指定課程。因該課程的研究對象是外國法制史,故歷史性比較強,需記憶的內容較多。為學生學習方便,《外國法律制》以時間特征為標準,共分四編,即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紀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和現(xiàn)代法律制度。每一編所包含的內容因有時間上的共性,所以在內容的編寫上章與章有類似之處。學生學習時不可忽略對這一線索的利用。以第四編現(xiàn)代法律制度為例,本編共有七章,除最后兩章外,其余各章都是以某一國家作為對象,依次闡述該國的法律概況、憲法、民商法、經濟和社會立法、刑法等。當然只能說大致如此,具體到每一章會因各國的具體情況不同而略有變動。本門課程的研究對象基本定型,以記憶為主仍是學生的主要學習方法。當然這里所說的記憶要求學生既要全面閱讀理解,又要有重點地記憶;既要一個知識點一個知識點地記憶,又要把握知識點與知識點的聯(lián)系,能夠做到觸類旁通、舉一反三。這就是說要求學生學習時,將機械性與靈活性相結合、記憶與理解相結合。既緊扣課本、依據(jù)課本又超脫于課本,這樣才能在考試中達到游刃有余的境地,無論考試題目如何變化,自己總能應對自如?!锻鈬ㄖ剖贰愤@門課程的發(fā)展趨勢是在考核學生對基本原理、基本知識、基本概念的基礎上,對學生實際運用知識能力和融會貫通知識能力的考核力度將會加大??荚囈髮W生在學習中注意培養(yǎng)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在回答問題既能就題論題,又能從整體的角度加以論證,給出一個豐滿、充實、邏輯性強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