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女權運動將這一點公之于眾之前,在遭性虐待的女性的話語缺席的情況下,在這一知識的真空中,在這一言論靜寂無聲的時候,色情文藝問題就框架已成,被學者討論。那時,人們已經挖好了它的戰(zhàn)壕,設計好了它的程序,排演好了它的呼聲。在照相機面世之前,色情文藝需要直接用圖片和言詞來拉皮條;在女性說出性虐待的事實并被傾聽之前,色情文藝的法律規(guī)制問題被視為色情文藝業(yè)者與消費者的表達的自由問題。政府在審查性思想表達上的權益與出版人的表達權利,讀者閱讀和思考的權利是對立的。凱瑟琳·A·麥金農,密歇根大學法學院伊麗莎白·A·朗講座教授,美國最權威的法學思想家之一,著有《不修飾的女權主義:論法律與生活》和《通往女權主義的國家理論》等。她最早提出對性騷擾訴諸司法主張,并專門研究性侵害與性別平等的問題。她與女性主義作家安德里亞·德沃金一起,設計并撰寫了有關法規(guī),將淫穢出版物視作對人權的一種違犯。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經采納了她的方法來處理平等問題。1990年代,她作為一些克羅地亞和穆斯林女性的代表,為她們在塞爾維亞遭受的性侵犯暴行尋求國際司法解決,并于2000年8月與另外一位律師一起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