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學”是復旦大學出版社重點推出的精品教材的品牌標志。“博學·法學系列”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等高校的著名法學家和學科帶頭人領銜主編,由上述高校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遼寧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安徽大學、山東大學、南昌大學、湘潭大學、蘭州大學、上海大學、等政法院校選派的資深教授、副教授聯(lián)袂參編,作者權威,陣容強大。在內容和體例上,既注重保留傳統(tǒng)教材的精華,又力求有所突破和創(chuàng)新,是一套面向21世紀、反映我國當今法學教育最新狀況的高品質法學教材。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科指導委員會法學組召集人,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律委員會委員、民法典起草小組成員,國家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一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9年起先后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與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曾榮獲“中國有突出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北京市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以及教育部優(yōu)秀青年教師獎、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獎等獎勵。專著《物權法研究》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提名獎,《違約責任論》獲第三屆中國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等獎,《司法改革研究》獲司法部優(yōu)秀科研成果一等獎、吳玉章科研基金三等獎,《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科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主編或合著《人格權法新論》獲第九屆中國圖書評論獎,《民法》獲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教材一等獎,《民法教程》獲司法?坎考隊判憬灘慕?,《民法袀H邸罰ㄉ稀⑾攏┗癖本┦懈咝5詼煺苧緇崢蒲е星嗄曖判慍曬薄⒏叩妊3靄嬪繆踝ㄖ判憬?,《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抵R煺苧緇崢蒲в判慍曬冉?、抵R炱脹ǜ咝S判憬灘慕???楊立新,男,1952年生,吉林通化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1988年于中國人民大學高級法官培訓中心民法專業(yè)班獲法學碩士學位。曾長期在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工作,歷任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審判組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檢委會委員。專著有《侵權損害賠償》、《侵權特別法通論》、《民法判解研究與適用》(第l-7卷)、《民商法判解研究》(第1-10輯)、《合同法總則》等;主編與合著有《疑難民事糾紛司法對策》(第1一H3冊)、《人格權與新聞侵權》、《人格權法》等。張新寶,男,1961年生,湖北公安人?,F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家》雜志社副主編,曾任《法學研究》雜志社編審(研究員)、社長。1986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91-1993年赴美國錫拉秋茲大學(雪城大學)進修美國侵權行為法,1997年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榮獲第三屆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稱號。專著有《中國侵權行為法》(榮獲第二屆全國青年優(yōu)秀社會科學成果專著類最高獎)、《名譽權的法律保護》、《隱私權的法律保護》等;主編、合著與譯著有《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歐洲比較侵權行為法》(上下卷)、《人權與科學技術發(fā)展》等。本書對我國民法學的體系作了全新的構建。全書分為六編,依次是總論、人格權法、物權法、債法、合同法和侵權行為法;對民法學的基本原理和各項制度均作了系統(tǒng)、深入的闡發(fā),并力求創(chuàng)新。合同法部分體系完整、邏輯清晰,并妥善處理了與債法總論的結構關系。物權法和侵權行為法在理論、觀點上均有重大突破。在一些傳統(tǒng)理論方面本書也有創(chuàng)新,如締約過失的位置、代理制度的內容等。本書還參照我國臺灣地區(qū)和國外立法例,發(fā)展了我國某些民法制度特別是物權法、合同法、權利能力等方面的理論,回應了時代的命題。與同類書相比,本書無論在體系、篇幅和深度上均可代表我國民法學研究和教學的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