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法律評論的最大特點是突出了評論,也即對《評論》中論文的評論。我們以為這是名實相符。法學論文寫作固然不易,可是寫出來,沒有評論般的切磋砥礪,甚至真正的學理批評,論文可能也就被遣忘了。現(xiàn)在書評很多,各類路數(shù)目不暇接,甚至在正式雜志和書籍中已是評滿為患。然而,對論文的評論太少了,仿佛論文沒有磚頭一般的著作那么重要,而其實,誰都知道,論文的要緊意義是頭等的,何況現(xiàn)在的著作往往是論文集式的,其目的是為了機會成本有效利用的二次流通。是不是應該糾正這種現(xiàn)象。自然,我們不敢奢望有了評論的論文就可以被讀者記住,有了論文的評論就可以被讀者欣賞,可是我們的確希望而且相信論文與評論之間的對話,以及其中的思想撞擊,在將來的某些時刻能夠為讀者帶來回憶,對話和撞擊的魅力,應該是長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