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曲學大辭典》共收詞目九千六百七十余條,內容涵蓋中國戲曲、散曲、曲藝、民間小曲等與曲學有關的諸領域。二、詞目按曲學、曲源、曲種、曲家、曲派、曲目、曲集、曲律、曲伎、曲論等分類編排。所分類別,多從內容考慮,不一定有嚴格界限。有些門類條目過多,則再設若干分類。三、各類詞條,凡有時序可循者,按時間先后排列;無時序關系者,按一定的邏輯關系排列。但“曲目”類之“花部”劇目,則按劇中故事發(fā)生的時代前后排列。四、釋文力求簡潔、準確,有可靠的史料依據,并盡可能反映當代的研究成果。對有爭議的學術問題,采用一般說法為主,間或兼述他說。五、一詞多義,用①②⑧……分項敘述。其中詞義分屬兩個以上門類者,則該詞在各門類詞目表中互見。六、辭典使用簡化字,在可能產生歧義時,酌用繁體字或異體字。七、辭典的歷史紀年采用傳統(tǒng)紀年,括注公元紀年。古地名夾注今地名或今之歸屬。八、辭典選收與學科研究有關的圖片五十二幅。并設“南、北曲詞例釋”、“二十世紀曲學研究書目”、“詞目筆畫索引”三項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