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行政法學界首次對“行政管轄權”、“行政回避制度”、“行政行為說明理由”、“行政行為的告知”、“行政程序卷宗閱覽權”和“行政程序參與權”等專題作了較為系統(tǒng)的論述。在“行政程序序說”中,將行政程序的功能定位在“作為整合社會秩序的基本方式,旨在建立和維系一個可持續(xù)性發(fā)展的穩(wěn)定社會”;將“行政公正原則”和“行政公開原則”確定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則,并由此衍生出行政程序法的若干基本制度,從而使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獲得了強有力的邏輯基點。“行政立法權”是行政權擴長后行政機關擁有的一項新權力,本書中“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是研究如何通過行政程序控制行政立法權;而“行政合同及其程序”、“行政指導及其程序”則是對兩種新穎的行政行為設計了應遵循的基本程序。本書的研究成果旨在為我國正在制定統(tǒng)一的行政程序法典提供理論支撐,從而使制定的行政程序法更加切實可行。圖書目錄:認真對待行政程序法典化(代序)第1章行政程序序說一、作為整合社會基本方式的行政程序二、現(xiàn)代行政程序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