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墳上起舞》是錢伯斯青少年文學的代表作,完成于一九八二年。小說通過日記體及其他多種手段記敘了一個夏季發(fā)生在十六歲的哈爾·魯賓遜身上的故事。小說以哈爾和巴里的相識開始,在他們相處的七個星期中,哈爾逐漸迷戀上了巴里并視他為自己一直在尋覓的“心靈伴侶”。巴里“背信棄義”之后,哈爾怒不可遏,一場激烈的爭吵終于在不經意間爆發(fā)。為了追趕負氣而走的哈爾,巴里騎的摩托車不幸撞上了路邊的大樹。巴里死后,哈爾悔恨不已,他想起了巴里生前曾要求他遵守的誓言:如果我倆誰先死去,另一個人要到他的墳上跳舞。于是哈爾趁著夜色兩度到了巴里的墳前并信守諾言翩然起舞,第二次當哈爾跳得正酣的時候被警察當場擒獲。哈爾不愿對自己的行為作任何解釋,這令他的父母、法官和社工們大傷腦筋。后來在奧斯本老師和來自挪威的女孩卡麗的幫助下,哈爾同意用日記的形式詳細記述過去七周發(fā)生的是是非非。寫日記本來是為了交待事情的經過,但哈爾卻從中找回了自我?!对谖覊炆掀鹞琛返那楣?jié)并不復雜,但卻寓意深刻。讀完之后,掩卷而思,禁不住為一些現(xiàn)實中存在的和不存在的東西所感動。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英國,該是一個物質生活異常富足的社會,然而還有一批人為生活所累,如哈爾的父母。他們終日為生活所迫,感情趨于遲鈍。他們似乎忘了對孩子感情世界的牽引,抑或如哈爾的母親所言:我們的知識已不能勝任對孩子的教育。是他們疏忽了自己的責任,還是人與人之間感情的隔膜日益加深。哈爾、巴里及至那些因精神極度空虛而在劇院等公共場所肆意宣泄的人都在尋求情感的寄托。然而情為何物,該施于何處、何物、何人?這也許是西方社會青少年的共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