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后,繼續(xù)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實施《澳門基本法》,保持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wěn)定,是祖國大陸和澳門同胞的共同任務。按照《澳門基本法》的規(guī)定,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將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qū)域,長期實行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享有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并繼續(xù)保持其不同于祖國內地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體系。中國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之間的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往,將會在一國之中兩種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下進行,由于相互交往所依據的法律制度存在差異,必然會產生前所未有的一國之中兩種法律制度的沖突。特別是民事、商事和刑事領域內的法律沖突問題將會大量存在。這種法律沖突屬于中國內部的法律問題,不帶有涉外性。認真研究這種特殊性質的法律沖突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既是保障澳門順利回歸、經濟繁榮和社會穩(wěn)定的需要,也是維護“一國兩制”方針長期不變和有效實施的必然要求。深入研究“一國兩制”在澳門付諸實現后必然存在的法律沖突問題,是伴隨著澳門法律本地化及其司法制度實施所面臨的重大課題和長期任務。本書的出版,僅僅是在這一領域的初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