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毓輝,1933年1月7日出生于福建省上杭縣。1950年至1956年期間先后就讀于廈門大學法律系和中國人民大學國家法教研室,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自1956年8月起,先后任教于中國人民大學國家法教研室(1956-1970)、北京醫(yī)學院(1971-1978)、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1978-1984)、中國人民大學蘇聯東歐研究所(1984-1986)、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研究所(1986-1995)。自1995年起任教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教研室。林毓輝教授從18989年起擔任碩士研究導師,歷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經濟法教研室主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高級律師高級公證人員培訓中心兼職教授、北京市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亞歐區(qū)域經濟研究所特邀研究員等職,自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