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的經濟生活”,這是廣大讀者很感興趣卻很少有人深入研究的一個題目。自從各報刊連續(xù)發(fā)表了我在這方面的一些文章以后,反響強烈,都認為這個課題具有重大價值。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認為:人的社會存在決定了人的意識。這樣看來,不同時期、不同階層的文化人的經濟生活地位,是他們創(chuàng)造性精神生產賴以實現的必要社會條件,也是影響人物性格、歷史命運的要素(當然不是惟一因素)。但很奇怪,現代中國文化史和傳記文學的許多著作,卻往往忽視了這個重要方面。19世紀末以來的中國文化人,或是出于清高“恥言錢”,或是出于隱私“諱言錢”,在日常經濟生活上的記載很少見,能夠找到的資料也很零碎,幾乎沒有人整理過。60—90年前的當事人大多去世,少數現存者也已年邁。所以要進行準確的調查、考證都有很大難度,但也顯出這種探討的緊迫性。我在本書中用了“文化人”這個概念,而不用“知識分子”的術語,這是經過考慮的。20世紀在我國,“知識分子”的概念被攪得稀里糊涂;茲不贅述。生活里常用的說法又往往是模糊混亂的,這在嚴格的學術研究中是不許可的,會帶來許多弊端。本書所說的“文化人”是知識階層的一部分,就是指在社會生活中從事文化工作的腦力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