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傳統(tǒng)繪畫中,山水畫在人物畫、花鳥畫、翎毛、介畫等諸多門類中占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在中國美術史論中,當記述和論證中國畫的發(fā)展狀況及流源特點時,山水畫家多數被表征為不同歷史時期的代表。如唐五代時期的荊、關、董、巨(荊浩、關同、董源、巨然),宋朝的劉、李、馬、夏、(劉松年、李唐、馬遠、夏圭),元朝的黃、王、倪、吳(黃公望、王蒙、倪云林、吳鎮(zhèn)),明朝的文、沈、唐、仇(文征明、沈石田、唐寅、仇英)和清朝的四王。這些畫家在中國山水畫的開拓與發(fā)展中都作出了個具特色的貢獻,使山水畫的技法逐漸趨于完善,形成了多種形式規(guī)范。如披麻皴、斧劈皴、折帶皴、米點皴等等十幾種。這些皴法是歷代畫家在不斷藝術實踐中對自然界不同地理環(huán)境、山石結構的特征深人觀察、總結刪舌出來的表現方法。又如表現不同樹木的各具形態(tài)的夾葉法。這些程式化了的方法基本能夠表現出畫家們的觀感意向,使他們的山水畫作品達到了“以物象形,氣韻生動”的效果,廣為不同時期的群眾所喜愛。山水畫的技法歷經千年的發(fā)展,幾個歷史階段的演變,但更多的是限于山石樹木的表現手段,而對于山水畫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水”的表現技法卻沒有太多的變化。古人畫水多以環(huán)境示意的方式處之。如畫山中的瀑布,無論遠景、中景只留條白線以示作水,當然也取得了賞畫人的認同。再如平原中的野水、草塘、江河水灘、凡畫面上遇水的處理多以留白的方法示之,最多勾幾條線,略加淡染即可。遠在五代、唐朝的董、巨是這樣處理“水”的表現,就是宋朝的馬、夏,元朝的黃、倪及明朝的大家們在他們的作品中也都是采用這種處理方法。直至現在,仍有許多國家沿用這種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