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 刑法的依據(jù)
第二條 刑法的任務
第三條 罪行法定原則
第四條 適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則
第五條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第六條 屬地適用原則
第七條 屬人適應原則
第八條 保護適應原則
第九條 普遍適用原則
第十條 域外適用的特別規(guī)定
第十一條 屬地適用的特別規(guī)定
第十二條 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節(jié) 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二節(jié) 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三節(jié) 共同犯罪
第四節(jié) 單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罰
第一節(jié) 刑罰的種類
第二節(jié) 管制
第三節(jié) 拘投
第四節(jié)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五節(jié) 死刑
第六節(jié) 罰金
第七節(jié) 剝奪政治權利
第八節(jié) 沒收財產
第四章 刑罰的具體運用
……
第五章 其他規(guī)定
第二編 分則
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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