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叢以引進出版國外民商法學經典著作,把握民商法學發(fā)展的國際前沿動態(tài),解決我國民商法學理論研究和實踐發(fā)展中切實存在的問題為己任。譯叢旨在博古稽今、察鑒域外、砥礪學人,自不會囿于井蛙之見,畫地為牢,而欲開放心態(tài),納入諸種重要作品。譯叢也不愿囿于“經典”之名,忽視對我有用的作品。尚祈學界諸公,共襄民商法譯業(yè)。——法學學術經典之民商法譯叢總序在日本和美國,無論是社會對法的感覺還是法對社會的作用,兩國相比都存在顯著的差別。若究其原因,最終還是要歸結到社會和國家的形成等重大問題上。但是,作為第一步,應當首先對兩國的法律制度本身的內在差別加以細致、深入的研究。為了實現這一目的,我們把日本和美國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的切入點確定為:私人在法實現中的作用,即私人在多大程度上期待并積極行使其自身權利以促進法律之目的的實現。本論文就是我們對日美幾個具體制度所作的橫向研究。――田中英夫 竹內昭夫1997年筆者與譯者訪問日本,偶然得到本書。受書中思想的震動,打算向國內讀者譯介。其時兩位作者已經作古。遂經友人高橋融律師引薦,登門拜訪田中夫人和竹內夫人。兩位夫人欣然同意先在民商法論叢連載然后出版全書。由于譯者工作繁重,譯事時斷時續(xù)。第一部分譯文刊在《民商法論叢》第10卷,最后部分譯文刊在第32卷。前后用了8年之久。實出乎當初預料?,F由譯者對全文斟酌修改定稿,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以踐行對作者遺孀的承諾,并使國內讀者得窺完璧。――梁慧星本書是一部日本法學名作,是田中英夫和竹內昭夫兩位教授從英美法和民商法的角度對日本和美國的法律制度進行比較研究的重要成果。通過這本被國內外民法學界乃至整個法學界所關注的名著,我們可以看到一條由具體制度向法理問題引申的研究路徑,看到一條由部門法制度本身逐漸向法律思想本身進而向法律之上的法社會學、法政治學、法人類學、法哲學探索的思考路徑。這本書作為近代日本民法學研究對人類法學事業(yè)的重要貢獻而被尊為名著。——編者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