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佛教史總體研究狀況而言,宋代佛教仍是亟待加強研究的領域。黃夏年行政管理數年前曾就當代的研究狀況,提出“佛教史的研究,重點應放在宋以后的對策,近年亦說“隋唐以前的研究一直是二十世紀的重頭戲,薄弱的是宋以后的佛教史”。這可謂是眾佛教史研究者的同感。在宋代,除徽宗嘗一度崇道抑佛外,宋政權一般較扶持佛教的發(fā)展,政教關系在總體上是呈良性狀態(tài)的。在新的政教關系下,執(zhí)行政府的宗教政策,實施宗教事務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宋代不是一成不變的;而其變遷又反映出政府的佛教政策與施政意圖的變化。宋代的宗教政策和僧眾管理,主要是通過僧官去貫徹和實施的。在宋政府的佛教管理政策中,寺院一直是國家行政關注的重點。對寺院的管理,因寺院住持制的不同,而有干預程度之別。另外,在宋代敕差住持寺中,有部分寺院有神御殿以供奉帝后御容,有的寺院供奉帝后的本命香火;故書末附錄《宋代神御殿考》和《本命信仰考》,以有助于了解神御殿、本命香火與敕差住持寺的關系。本書在前賢時彥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宋代佛教管理政策中的部分問題幫的一些探討,全書共七章,包括宋太祖受禪的佛教讖言與宋初政教關系的重建、宋代僧尼隸屬機構的變遷及其意義、宋代的僧官制度、宋代寺院合法性的取得程序、宋代的甲乙制與十方制寺院、宋代寺院的敕差住持制、宋代的五山十剎制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