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期以來,尤其是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頒行以來,司法實踐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的,極為豐富的鮮活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案例,這些案例是司法機關適用行政法律規(guī)范于實踐的結果,同樣也是行政法理學的體現。通過研讀案例也是學習法律的一種極好的方式。但現有案例學方面的書籍偏重于以案說“法”,這里的“法”僅僅被理解為法律規(guī)范、法律規(guī)定,而對于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原理或法律規(guī)定中所體現的法理,則很少被提及。既然案例是法律作用于社會生活的產物,是靜止的法律規(guī)范“活化”的結果,是司法過程對法律理論運用的一種能動反映,因此,案例又是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理、司法技巧的統(tǒng)一。同時也說明,對于法科學生或其他學習法律的人,掌握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理、司法技巧是學好法律的不二法門。只有同時掌握好這三個方面的知識,并融會貫通,才能對法律現象進行規(guī)律性的認識,才能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和解決社會生活中的法律問題?;谝陨险J識,本書力圖將法律規(guī)范、法學原理、司法技巧溶為…體。首先,敘述案情,并保持其相對的完整性,以免事件之間的聯系脫節(jié)。其次,針對案例事實、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以及本書的體例編排提出問題。再次,解答問題,而解答問題又是從解釋或闡述法律概念或法學概念等法學理論開始的。這方面的著墨較多,對于一些較為重要的理論問題還作了歷史的分析,說明其發(fā)展過程,體現以法理說案。以法理說案是以往案例學方面的書籍所忽視的,這也正是本書的最大特色,它可以幫助人們對相關理論知識的理解、鞏固、深化。作為案例,一定是具體法律規(guī)范適用的結果,本書沿襲了傳統(tǒng)案例學書籍的做法,對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在案例中的運用進行了分析,即以案說法,或以法律規(guī)定說案。由于在案例分析中引入了法學理論,一方面可能加深了對法律規(guī)定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現法律規(guī)定與法學理論之間的矛盾,或結論模糊或多個答案的狀況。如果讀者有這種體認,這正是作者所希望的。因為案例分析本身就是人們對一定法律現象的解讀,這種解讀應當是開放式的,能引導人們進行更多的思考,能促進立法、司法的完善,也能幫助人們對既有法學理論的修正,而不是思考的終結。此外,本書盡可能地汲取了行政法理論研究的最新成果,如將行政法基本原則中的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相關理論的引入;將公產法理論作為行政法的有機組成部分運用于案例分析之中。還吸收了行政法立法、行政法司法的最新成果,如行政訴訟法新的司法解釋、有關證據的規(guī)定等均在本書有較大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