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突圍,從對“文學”的重新想像開始。在林希雋輩那里,所謂的“文學制作”、所謂的“嚴肅的工作”,“形式要有‘定型’,要受‘文學制作之體裁的束縛’;內容要有所不談;范圍要有限制。這‘嚴肅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制藝’,普通叫‘八股’”。而魯迅以為,“比起高大的天文臺來,‘雜文’有時確很像一種小小的顯微鏡的工作,也照穢水,也看膿汁,有時研究淋菌,有時解剖蒼蠅。從高超的學者看來,是渺小,污穢。甚而至于可惡的,但在勞作者自己,卻也是一種‘嚴肅的工作’,和人生有關,并且也不十分容易做”,魯迅在這里強調雜文品格的嚴正和雜文家創(chuàng)作的認真,“小小的顯微鏡”與“高大的天文臺”交鋒的背后,魯迅更是在用一種反本質化的“文學”建制,去解構林希雋等人以西方“文學概論”為標準定義對“文學”理解的壟斷。施蟄存、杜衡、林希雋等人口口聲聲視為理所當然的“文藝價值”、“嚴肅的工作”、“繁重文學制作”其實都是歷史性建構的產物,破解文學的本質性定義,即否定了“文學概論”式的文類等級觀對雜文的輕視與冷落:我們試去查一通美國的“文學概論”或中國什么大學的講義,的確,總不能發(fā)見一種叫作Tsa—wen的東西。這真要使有志于成為偉大的文學家的青年,見雜文而心灰意懶:原來這并不是爬進高尚的文學樓臺去的梯子。托爾斯泰將要動筆時,是否查了美國的“文學概論”或中國什么大學的講義之后,明白了小說是文學的正宗,這才決心來做《戰(zhàn)爭與和平》似的偉大的創(chuàng)作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中國的這幾年的雜文作者,他的作文,卻沒有一個想到“文學概論”的規(guī)定,或者希圖文學史上的位置的,他以為非這樣寫不可,他就這樣寫,因為他只知道這樣的寫起來,于大家有益。魯迅似乎素來反感“文學概論”或“什么大學的講義”之類儼然、雍容、縝密的本質性規(guī)定,“比較自愛的人,一聽到這些冠冕堂皇的名目就駭怕了,竭力逃避。逃名,其實是愛名的,逃的是這一團糟的名,不愿意醬在那里面”,這一思路印之于雜文的文體確認,則是:我以為如果藝術之宮里有這么麻煩的禁令,倒不如不進去;還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飛沙走石,樂則大笑,悲則大叫,憤則大罵,即使被沙礫打得遍身粗糙,頭破血流,而時時撫摩自己的凝血,覺得若有花紋,也未必不及跟著中國的文士們去陪莎士比亞吃黃油面包之有趣。魯迅對“文學本位主義”的揭破,正是要世人警醒潛藏在“嚴肅的工作”、“繁重文學制作”之類背后的權力體系,以及在這種純文學性的“文藝價值”麻痹之下,遺忘了“生存的血路”,甚至無意中成為反動者的幫閑。而那種“不愿意醬在那里面”、“倒不如不進去”的逃命、破名的思維特質,承載了魯迅對文學經典化、體制化的反思,任何藝術、文學一旦“被命名”,往往就容易失去其原有的生命與活力,而雜文的價值正在于“對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給以反響或抗爭,是感應的神經,是攻守的手足”。至于魯迅對自我生命價值的自覺,以及這種自覺與雜文創(chuàng)作之間內在的關聯(lián),張新穎先生已經作了非常精辟的論述:魯迅直至生命終止才不能不放棄的雜文,這種交織著他人的毀譽、褒貶,消耗著自己的精血和心神的雜文,這種與平庸、繁瑣、骯臟甚至是令人憤怒、厭惡、絕望的現實血肉粘聯(lián)的雜文,寫作它的最根本的內在動因……都是出于一個主體對于現實世界的自由責任。對于現實的自由責任,是構成這個主體的核心因素,處在主體的內部,對于主體來說,它不是來自外部的動力。P258-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