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有近6000萬殘疾人,每年近40萬人因工受傷,近50萬人因交通事故受傷數字是乏味的,然而數字背后的不幸卻值得我們關注。因為,盡管我們都不希望傷殘的噩耗降臨到任何人身上,然而傷殘事故每天都依然在無情地發(fā)生!無論是由于何種原因致殘,維護合法權益的第一步就是進行傷殘鑒定。因為只有有了傷殘鑒定結論,肇事者的法律責任才能被依法追究,受害人及親屬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力的支持??梢院敛豢鋸埖卣f,能否取得有利的傷殘鑒定結論,是受害人能否有效地維護合法權益的關鍵。然而,從我們國家目前的實踐情況來看,有關傷殘鑒定標準和程序的立法比較分散,內容復雜。如公民遭受犯罪分子傷害,鑒定的標準和程序根據是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fā)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公民因交通事故受傷,進行傷殘鑒定的標準和程序根據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疫總局發(f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