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認真看待刑法修正案——以刑法修正案中的經濟犯罪為視角
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適用的共性問題
第二章 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
第三章 對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人員行賄罪
第四章 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第五章 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
第六章 擅自運用客戶資產罪、違規(guī)運用公眾資金罪
第七章 非法經營罪
第八章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詐騙罪
第九章 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罪、違規(guī)披露信息罪
第十章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第十一章 虛假破產罪
第十二章 掏空上市公司罪
第十三章 騙用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罪
第十四章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
第十五章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第十六章 編造并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證券、期貨合約罪
第十七章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第十八章 違法發(fā)放貸款罪
第十九章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罪
第二十章 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
第二十一章 洗錢罪;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
第二十二章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
附錄:相關規(guī)定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