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j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一般來說,法律的禁止是許可活動存在的前提,授予許可就是對從事這些活動的禁止的解除。也就是說,如果法律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某種行為必須經過許可,那么未經許可就不能從事這些活動,比如沒有獲得營業(yè)執(zhí)照就不能從事營業(yè)性活動、沒有獲得律師資格證就不能從事律師業(yè)務等等。《行政許可法》確立了依法許可的原則,即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缎姓S可法》首次在法律中規(guī)定了信賴保護原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行政許可法》確立了行政許可的便民、高效原則,確立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而為行政許可活動的便捷和公正透明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