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權配置論:中國稅權縱向劃分問題研究》在前人的基礎上,區(qū)分了國家稅權和政府稅權等不同層次的概念,將稅權細分為稅收立法權、稅收征管權和稅收收益權;又在研究稅權劃分過程中,形成了稅權劃分悖論這一特有的研究方法。作者對以中國稅權劃分悖論為核心的我國的稅權劃分現狀做了深入分析,以中美稅權劃分悖論為核心論證了我國稅權劃分改革的方向。作者在將稅權劃分為稅收立法權、稅收征管權和稅收收益權的基礎上,又將稅收收益權細分為初次收益權和最終收益權。《稅權配置論:中國稅權縱向劃分問題研究》研究的初衷是關注政府間財政關系中的相關問題,因此將稅權概念界定為:國家為現實其職能取得稅收收入,在稅書立法、稅收征管和稅收收益方面的權力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