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條件下,如果高收入地區(qū)、社群與低收入地區(qū)、社群的貧富懸殊進一步擴大,以及社會弱勢群體的邊緣化等現象加劇發(fā)展,再與各種意識形態(tài)理念爭相結合,就可能引發(fā)新的政治矛盾與社會沖突。面對各種利益和矛盾的沖突,中國能否在保持社會經濟較快發(fā)展的同時保持社會政治的穩(wěn)定?中國的現代化建設能否以較小代價實現由傳統(tǒng)到現代的“軟著陸”?能否避免許多發(fā)展中國家在實現本國現代化過程中往往陷入的“現代化斷裂”?如何最充分最廣泛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增添新力量?這些問題擺在了我們面前。因而,妥善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對黨和國家事業(yè)的發(fā)展是最具決定性的因素。解決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各種利益進行協(xié)調和整合的制度的建構。這里,又把整合和凝聚的問題突出出來了。所謂社會整合與凝聚,就是通過協(xié)調社會系統(tǒng)內部各部分和各力量之間的利益關系來維持一定的社會和諧,它既包含社會結構各個部分之間的相互依賴,又包括對這些社會結構各個部分的利益協(xié)調和控制。這種整合既強調不喪失被整合個體的自身特性,又強調個體中一些要素的動態(tài)交叉與融合,從而在高度和諧的基礎上產生新的功能,最終達到整個社會在動態(tài)中的和諧發(fā)展。在社會多樣化發(fā)展的環(huán)境中,為使人們能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fā)展,就必須使社會的整合方式從原來的基于縱向結構、單向依賴的權力控制式,轉向現在的基于內在需求、相互依賴的內在契合式。這種新的社會整合方式的形成,雖然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規(guī)范協(xié)調體系,需要在個體和整體互動基礎上的被整合雙方的主動調節(jié)和適應,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形成社會成員的共同價值認同。只有堅持以人為本的社會共同價值觀,才能在多元價值基礎之上建立更高的共同價值統(tǒng)攝,從而形成廣泛的遵從動機,構建普遍的倫理秩序,支撐社會的制度建設,增進社會的相互依賴和相互協(xié)調,進而有利于整合各種社會利益關系。因為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尤其在個人價值取向上,在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社會關系之間,在社會結構及制度架構之中,以人為本的價值觀都發(fā)揮著導向功能、評價功能、凝聚功能和整合功能。從基礎上說,它具有廣泛的人民性;從目的上說,旨在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從功能上說,它具有協(xié)和性、公正性、包容性、整合性和親和性。顯然,以人為本有利于凝聚社會一切積極力量,有利于中國社會的和諧發(fā)展?!边@樣,“整合和凝聚”便成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步驟和環(huán)節(jié)。其實質和本質特征,就是力求保持各種力量和各方面利益關系的協(xié)調。要做到這一點,既可以從經濟、政治上入手,也可以從確立一種具有權威解釋力、涵蓋力、包容力、整合力和凝聚力的全社會認同的共同利益觀入手。本書就是從利益觀上考慮檢察權問題的一種思路和一種努力,以人為本始終是作者寫作的出發(fā)點。所謂“利益”(Intercst),顧名思義,就是指一切對人來說有利、有益的事物,或有利、有益的狀態(tài);就是指能夠滿足人的生存與發(fā)展需要的一切事物,或指人的需要被滿足的一切狀態(tài)。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會使自己出丑?!弊非髮ψ约河欣臇|西,避免對自己不利的東西,即趨利避害,是包括人在內的所有生物的本能。正像人類的需要總是處于不斷的發(fā)展變化之中一樣,人類的利益也是如此。此外,由于每個人都在竭力實現和維護著自己的利益,所以,人們基于共同利益所自覺或不自覺構成的種種組織或群體,也都在竭力維護和實現著自己的利益,無論他們是否高度自覺而充分地意識到這一點。對人類的利益,可以有很多種不同的劃分方法,比如:直接的利益、間接的利益;單一的利益、復合的利益:簡單的利益、復雜的利益:低級的利益、高級的利益;局部的利益、整體的利益;長期的利益、短期的利益;顯露的利益、隱藏的利益:真實的利益、虛假的利益;等等。權力與利益的關系無論是在政治學理論、哲學理論、法學理論中,還是在現實政治法律生活中,人們都非常重視權力和利益問題。但是把二者結合在一起進行深入探討者卻不多,尤其是如何通過探求權力s利益之間的內在關系來發(fā)掘權力制約的新路子,是一個令筆者深感興趣的問題。在司法改革的實踐與相應的理論對話中,檢察權的性質或稱檢察機關的定位成為關注的焦點。學界的質疑與檢察界的抗辯在互動中碰撞出的革新力量,以及從理論研討向改革實踐滲透,使檢察機關面臨重建以來最嚴峻的挑戰(zhàn)和最佳的發(fā)展機遇。但是,停留于對檢察權根本屬性的苛求與深究卻容易局限檢察權重構思路的合理性。筆者以為,檢察權與利益的關系問題,是法學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有深入探究的必要。近年來,筆者收集、積累了中外許多有關檢察權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礎上對相關問題進行了一些思考,愿在此書中將一些想法和觀點和盤托出,以就教于廣大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