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幾年中,發(fā)生了不少關于引渡的重大事件:我國于2000年12月28日頒布了《引渡法》,建立了先進的對引渡案件的司法審查和行政審查制度;2000年《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公約》和2003年《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都以超長的、具有創(chuàng)新性的條款調整引渡合作問題;對引渡制度具有變革意義的“歐洲逮捕令”制度從2004年開始在歐盟成員國之間實施;中國銀行開平支行4.82億美元特大貪污挪用案的主犯之一余振東,被采用引渡的替代措施成功地從美國遣返回國;中國與、西班牙于2005年11月締結了雙邊引渡條約并且首次引進“死刑不引渡條款”;等等。所有這一切都促使逃犯引渡和遣返問題上升為國內法學界以至公共輿論特別關注的焦點議題之一?!兑蓡栴}研究》是我撰寫的第四本關于引渡的專著。這本新專著正是力圖向讀者展示國際引渡合作的新發(fā)展,表達作者對我國引渡制度以及相關實踐的一些理論思考和實務評說,介紹一些外國在引渡方面新近的、典型的立法動態(tài)和司法案例。本書的部分內容來自于我本人所主持的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2005年一般項目《逃犯引渡問題研究》(項目編號05SF2048)的成果。這是我所獨立申請和主持的第一個正規(guī)科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