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關系方面的爭議
1.勞動者從用人單位調到用人單位的下屬單位后的勞動關系已經改變1
2.公司改變名稱后應繼續(xù)履行其應盡的法定義務
3.借用人員勞動關系的解除應怎樣認定
4.籌備期間的單位一般不具備用人單位主體資格
5.欠付勞務費由誰承擔
6.能否以“內退協(xié)議”無效而解除勞動合同
7.退休后應聘糾紛不適用勞動法
8.國企改制不能侵犯職工權益
9.企業(yè)解聘“臨時工”也要依法進行
10.上級工會應當依法維護因履行職責遭到打擊報復的工會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11.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的關系
12.集體合同未生效不能要求遵行
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爭議
13.未續(xù)訂合同但繼續(xù)工作超過十年的能否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4.農民工也有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5.拒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錯誤的
16.試用期超過六個月違法
17.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約定調換勞動者崗位不違約
18.變更勞動合同應雙方協(xié)商
19.企業(yè)單方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無效
20.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不能一致時可以解除
三、無效勞動合同爭議
21.企業(yè)在對勞動者做出競業(yè)限制時不給予補償?shù)暮贤瑹o效
22.不是法定代表人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定無效嗎
23.一方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勞動合同可依法撤銷
24.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25.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整體效力
26.勞動合同顯失公平勞動者辭職
27.不支付競業(yè)禁止補償?shù)暮贤瑮l款無效
28.勞動者不辭而別的企業(yè)敗訴案
29.勞動合同因內容違反法律規(guī)定而無效
30.采用威脅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四、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爭議
31.企業(yè)能否解除超過醫(yī)療期限仍不上班職工的勞動合同
32.法定醫(yī)療期間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33.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受法律嚴格限制
34.醫(yī)療期滿之后解除合同也應當合法
35.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被勞教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36.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理由充分
37.違紀但不嚴重,單位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38.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勝任工作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39.非法定情形,公司不能通過公告解除職工勞動合同
40.企業(yè)工會主席受到治安處罰,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41.試用期內生病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42.患精神病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4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合法
4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慎重
45.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
46.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47.工會委員的勞動合同依法得到相應的保護
48.企業(yè)對提意見職工以不服從領導為由予以辭退是不對的
49.企業(yè)擅自調離職工應承擔違約責任
50.勞動合同因客觀情況變化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
51.企業(yè)實行。末位淘汰”制度可能違反法律
52.處于“孕期”的女職工,其勞動合同是否一定不能解除
5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能解除
54.有毒有害作業(yè)必須向勞動者明示并應具備相應的勞動保護條件
55.工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五、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爭議
六、除名、開除、辭退與經濟性裁員爭議
七、經濟補償爭議
八、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爭議
九、工資報酬爭議
十、勞動保護爭議
十一、培訓爭議
十二、社會保險費用爭議
十三、工作認定爭議
十四、工作保險待遇爭議
十五、程序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