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百年前的歐洲,戴假發(fā)、穿筒襪也是時尚。不過是男人的時尚。這是一個混沌與曙光交錯、陳腐與機遇混雜,蕪雜喧鬧、良莠并陳的時代。在那個時代,被稱為“哲學王子”的帕拉塞爾蘇斯在提煉可以點石成金的“第五元素”;那個時代,作醫(yī)生可以一輩子研究醫(yī)書,而不必給病人看??;威斯特乏利亞和約規(guī)定了各個國家可以選擇自己的宗教,而敬虔運動卻超越了國界,風靡一時;偉大的笛卡爾和洛克已經開創(chuàng)了新哲學的道路,但他們也都熱忱地用他們的理論證明上帝的存在,然而信徒則憤怒于他們沒有資格用理性仲裁信仰;牛頓、惠更斯、哈雷正在挖掘新科學的寶藏,同時也一并將中世紀的渣土放入囊中……同時,這也是一個對自己的時代特質有著清醒判斷的時代,就像托馬斯·潘恩所宣稱的,他的時代叫“理性時代”。無論人們對啟蒙運動如何評價,至少這一點沒有改變——它是人類歷史上絕無僅有的給白己命名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