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們: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分析形勢,研究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民事審判工作。 民事審判是黨通過司法審判方式與廣大人民群眾聯(lián)系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通過司法審判活動進行社會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多年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在黨的領導、人大監(jiān)督和政府支持下,忠實履行民事審判職責,有效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經濟的健康發(fā)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在民事審判工作中,涌現(xiàn)出宋魚水、金桂蘭等一大批辨法析理、勝敗皆服、心系百姓、一心為民的好法官。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來自群眾,是人民法院聯(lián)系人民群眾的重要紐帶,是民事審判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工作中涌現(xiàn)出一大批先進典型,今天受到表彰的,就是其中的優(yōu)秀代表。在此,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國優(yōu)秀人民陪審員,表示熱烈的祝賀和崇高的敬意!向戰(zhàn)斗在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崗位上的同志們,表示親切的問候和衷心的感謝!在這次會議上,肖揚同志還要對下一步民事審判工作作出具體部署。這里,我著重強調四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