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所列舉的方法比較便于應用,內容也很廣泛,它包含了在多種場合下的盤問術,但沒有明確哪些領域的人應當使用哪些方法,這是因為,其中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大的通用性。相信,有意借鑒者會根據自己的工作特點,找到那些適合自己使用的方法。但我也希望,借鑒者千萬不要單純地使用這里的方法,因為,大多數(shù)方法在使用上是要考慮其使用順序和條件的,尤其是后者。當你準備使用某種方法之前,一定要考慮它的合法性,以免因為方法違法而使獲得的證詞受到污染。要知道,受到污染的證詞——有瑕疵的證詞,在法庭上是非常容易受到挑戰(zhàn)的,因而也不易被法庭采納。本書涉及的被盤問的主體多數(shù)都是當事人和證人,前者有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和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在刑事訴訟案件中,有自由狀態(tài)下的當事人,也有已被采取了強制措施的當事人。后者有專業(yè)證人和普通證人。因為,這些人的處境會有所不同,所以他們的心態(tài)也是千差萬別的。只有采取了恰當?shù)姆椒ǎ拍軌蚴顾麄兣c你合作。本書的方法許多都是根據不同的主體而設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