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永明,1969年3月1日出生,江西進賢人。1997年7月畢業(yè)于中南政法學院(現(xiàn)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學系,獲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6月畢業(yè)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97年始在南昌大學法學院(先后有法律學系、政法學院、法學院的數(shù)度易名)任教,先后任講師(1998年)、副教授(2003年)、碩士生導師(2003年)、教授(2009年)。現(xiàn)為南昌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刑法教研室主任。江西省高等學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二、社會兼職江西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江西省黨風廉政建設研究中心暨南昌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江西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家檢察官學院井岡山分院兼職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科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三、學術成果現(xiàn)主要從事刑法學和犯罪學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近年來,先后主持、參與司法部、中國法學會及省部級科研項目10余項;獲江西省社科優(yōu)秀成果獎二等獎2次,江西省高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2次,江西省高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三等獎1次,2009年獲南昌大學教師授課競賽二等獎。在《中國刑事法雜志》《法學論壇》《刑事法評論》《河北法學》《法學雜志》《刑法評論》等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60余篇;撰寫《偽造文書罪初論》《刑法謙抑性研究》等著作數(sh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