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以著者在首爾大學法科大學的講義錄和此間發(fā)表的行政法領域的論文及多年的講義經驗為基礎編輯而成的。著者在執(zhí)筆本書的過程中,特別留意了以下兩點:首先,在本書中,有關行政法的基本法制、法理或理論,不是膚淺的、平面的羅列,而是通過分析、說明其內容,努力使學生理解其本質。其次,本書考慮到學部學生而執(zhí)筆,所以省略了過于具體、詳細的或是細枝末節(jié)的內容,盡可能地減輕學習行政法的學生的負擔,使學生能夠系統(tǒng)地、綜合地理解行政法。行政法學以實定的行政法為其考察對象,從這一點來看,對韓國的法制、判例的分析、整理當然成為了其基本的內容。但行政法學并非單純地記述實定法,而是對此進行分析、研討,闡明其基本原理,建立作為獨立的法的行政法體系,這才是它的本質性任務。從沿革上來講,行政法學是在德國、法國等大陸法系國家產生、發(fā)展起來的。韓國的行政法基本上是以大陸法系國家的行政法為其模式發(fā)展的,至少在現(xiàn)階段,對德國、法國行政法上的相關法制或法理的理解是不可或缺的。韓國的行政法受德國行政法的影響最多,所以本書中,在判斷為有助于韓國行政法的解釋發(fā)展的限度內,主要是分析、研討了德國行政法的相關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