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北京旗人社會》在綜合利用滿漢文檔案、契書、碑文、家譜、筆記、曲詞、小說、輿圖、繪畫、口述史料的基礎上,對北京旗人社會的面貌、特征、變化,作了較為系統深入的考察;對旗民關系(核心是滿漢關系)的發(fā)展,也作了多角度分析?!肚宕本┢烊松鐣穼﹂_展北京史研究,把握北京的城市特色,挖掘其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均有價值。對清朝史研究、滿族史研究、八旗史研究,也是一個推動。清朝統治中國,以八旗制度統領旗人(主體是滿洲人),以州縣制度管理民人(主體是漢人),形成旗民分治的兩元結構。順治元年(1644)清朝定都北京(京師),以內城安置旗人,以外城居住民人,是旗民分治兩元結構在空間關系上的集中體現。此后二百七十余年中,旗人始終是內城的基本居民,并形成與外城民人社會并存的旗人社會。這是清代北京城的一個基本特點,也是它由以發(fā)展的重要前提。辛亥革命(1911)后,清朝覆滅,旗人社會瓦解,但作為其主體部分的滿族始終生活在北京,而旗人文化留給古都北京的鮮明印跡更是經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