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3月,初出茅廬的美國小伙比爾R26;布萊森踏上了不列顛這個夢想中的島嶼,突然間,他發(fā)現(xiàn)那里的一切都與他所想象的,與旅行指南上寫的完全不一樣。原本只想稍作停留的他竟在這塊土地上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起來。二十年后,他決心帶著妻兒回到自己的故鄉(xiāng)美國,在離開英國前,布萊森又重新背起行囊,堅持要作一番旨在告別的環(huán)島之旅。布萊森從當初隔著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次進入這個國家,他用他擅長的犀利、睿智以及細膩地語言帶領讀者穿越一個個形形色色的英國村鎮(zhèn)。在布萊森眼中,不列顛是個神奇的地方,而不列顛人則瘋狂到了極致,可愛到了極點。那里有奇怪得讓人咋舌甚至嘔吐的地名,且到處充斥著聞所未聞的字眼;那里地形多樣,歷史輝煌永恒,風景卻如此袖珍;那里的法官頭上頂著“小拖把”,怪里怪氣;英國人對自己的美德和快樂指數(shù)木知木覺,對享樂的態(tài)度更是古怪。旅途中,布萊森還時?;貞浧甬斈暝煸L時的情景,感慨二十年來不列顛的人和物事變化。這是一次深入英國人靈魂以及其居住腹地的旅行。盡管宇里行間對英國風土人情入木三分的刻畫中也帶有一些嘲弄,然而貫穿全書的仍是對不列顛依依不舍的眷戀之情。在環(huán)島之旅行將結束之時,布萊森終于明白自己喜歡英國的什么了,其實,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點一滴,不論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