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傳光,1963年生,安徽省濉溪人?,F任上海師范大學法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法理學、法律史學研究會理事。1986年畢業(yè)于安徽師范大學政教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6年和2003年于中國政法大學分別獲法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2008年在華東政法大學完成博士后研究。曾任淮北煤炭師范學院政法系主任,安徽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和法律教育研究會副總干事;曾被授予安徽省優(yōu)秀教師稱號,被評為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安徽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兩次被授予安徽省優(yōu)秀共產黨員稱號。2004年調入上海師范大學法政學院,主要從事法理學、法社會學、法律文化和憲政理論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出版著作和教材12部,發(fā)表論文80余篇,其中一些論文被《新華文摘》、《高校文科學報文摘》摘編和人大復印報刊資料轉載。曾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司法部重點項目各1項、省級及其他社科項目8項。學術成果曾獲中宣部“五個一工程”提名獎和國家圖書獎,安徽省社科優(yōu)秀成果著作二等獎和論文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