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實,1934年生于日本茨城縣,1957年畢業(yè)于日本同志社大學法學部法律系,以后在該校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學習,并獲得法學博士學位,之后一直擔任同志社大學教授。曾任日本法務省法制審議會委員(2001-2005年),司法考試考查委員(1982-1995年),日本學術會議會員(1991-2000年)?,F(xiàn)為學校法人同志社理事長(2000年至今)。主要著作有:《刑事責任的基礎》、《人格責任論研究》、《刑法修改和英國刑法》、《犯罪被害人和補償》、《被害人補償》、《刑事規(guī)制的界限》、《醫(yī)療行為和法》、《刑法總論的重要問題》、《刑法各論的重要問題》、《刑法講義各論》、《刑事責任展望》、《刑法解釋論集I》、《生命的法律學》、《刑事政策講義》、《刑法解釋論集Ⅱ》、《精神保健法》、《基礎演習刑事政策》、《刑事法入門》、《精神科醫(yī)療的法和人權》、《刑法總論》、《精神保健福祉法講義》、《刑事司法的展望》、《刑法各論》。譯者簡介:黎宏,1966年8月生于湖北省羅田縣,武漢大學法學學士、法學博士,日本同志社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F(xiàn)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著作有:《不作為犯研究》、《單位刑事責任論》、《日本刑法精義》、《刑法總論問題思考》等:主要譯作有:《刑法總論》、《刑法各論》、《刑法掌基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