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羅,江蘇省揚中市人。1965年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yè)。原民政部巡視員、中國社團研究會秘書長。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結社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起草工作。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主要著作和論文:《社團立法和社團管理》(法律出版社)、《中國非營利組織法的基本問題》(中國方正出版社)、《社團管理工作》(中國社會出版社)、《社會團體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人民日報》)、《中國社會團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地位與作用》(《浙江政工月談》)。劉培峰陜西橫山人,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0年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學院法學本科,1996年陜西師范大學哲學碩士畢業(yè),2003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學位。曾為基層法院法官、地方高校教師,2003~2006年在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從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為^權理論、非政府組織立法與管理。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團的管理與放任》(《法學研究》2004年第4期)、《文化、權力網絡中權利訴求的表達與實踐》(《中國法學》2005年第5期)、《非政府組織參與的幾個問題》(《學?!?005年第5期)等,并有《結社自由及其限制》等論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