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誕生于當代的哲學經典,而且在兩個方面都是無可爭議的典范:其一,在其哲學理論上,雷根鮮明強烈地主張,我們對動物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的道德義務。從亞里士多德以來無數哲學家都嚴肅地思考過動物在我們生活中的地位,但直到雷根的這本著作,才真正使這個伴隨人類思想數千年的問題得到了系統(tǒng)完整而雄辯的理論闡明。當我們對人類的權利越來越形成廣泛共識之后,對于動物權利的探討將成為這個世紀我們最關切的問題之一,就像羅爾斯的《正義論》之于人的權利一樣,該書將為未來動物權利的深入推進提供燈塔式的導引。其二,該書在論證方法上體現了體大思精、嚴謹雄辯的思辨風范,一改以往許多思想家在這個問題上的輕蔑、武斷、情緒化或先人為主。作者以規(guī)范的邏輯和思辨技巧逐一駁斥了動物只有本能無法思考、沒有意愿、沒有信念、意識簡單等觀點,以及其他種種對動物權利的康德主義、功利主義、商業(yè)主義、女性主義的質疑和批評。雷根的這本著作超越了辛格的《動物解放》,以其智慧的力量為動物保護主義理論贏得了尊重。當然,閱讀這《動物權利研究》將會是個巨大的挑戰(zhàn),這說明:第一,“動物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本身確實是一個需要嚴密論證的復雜問題;第二,我們對這一主張的成見何其頑固,這不僅需要我們放棄通過虐待和屠殺動物獲取的利益,還需要我們在道德上尊重它們,它們不是食物、寵物、財物、觀賞品、實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