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瑞,1947年9月生,山東招遠人。高中畢業(yè)后回家務農。1969年應征入伍,服役6年。退伍回鄉(xiāng)后,做過合同工,后任中學民辦教師。1977年恢復高考后當年參加高考被錄入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yè)學習。1981年畢業(yè)后留校任教。1985年在北京大學被評為講師,同年9月,調煙臺大學任教。1988年評為副教授,1992年評為教授。1991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師從趙中孚教授在職攻讀博士學位,1995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在煙臺大學歷任教務處副處長、法律系主任、校長等職?,F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顧問、山東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2006年5月至今兼任山東省知識產權研究院院長。代表性著作包括:《民商法原理》、《擔保法原理與實務》、《民法基本知識》(獲山東省教育廳1987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獎)、《民法學概論》(獲煙臺市1989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獎)、《民法新論》(獲北京市中青年優(yōu)秀成果獎)、《民事責任論》(國家教委哲學社會科學青年科研首批項目,獲山東省教委1992年科研成果著作二等獎)、《民法教程》、《繼承法》、《民法學》、《中國民法》等。發(fā)表數十篇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