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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案例注釋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案例注釋版)

定 價:¥15.00

作 者: 《法律法規(guī)案例注釋版系列》編寫組 編著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叢編項: 法律法規(guī)案例注釋版系列
標 簽: 法律法規(guī)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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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9319420 出版時間: 2010-07-01 包裝: 平裝
開本: 大32開 頁數(shù): 188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叢書所編選案例的原始資料盡量來源于各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審結并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從闡釋法律規(guī)定的需要出發(fā),加工整理而成。對于沒有相關真實案例的重點法條,則從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等立法部門對條文的權威解讀中提煉條文注釋。叢書選擇的案例緊扣法律條文規(guī)定,對于讀者有很強的參考借鑒價值。每本書都由專業(yè)人士撰寫主體法的適用提示,以幫助讀者對該法有整體的了解。叢書設置“相關案例索引”欄目,列舉更多的相關案例,歸納出案件要點,以期通過相關的案例,進一步發(fā)現(xiàn)、領會和把握法律規(guī)則、原則,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做到舉一反三。

作者簡介

暫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案例注釋版)》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適用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案例1 非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復議的受  案范圍
   案例2 事業(yè)單位與員工之間所發(fā)生的人事爭議不屬于行政復議的范圍
   案例3 公安人員刑事辦  案過程中的人身攻擊行為,并非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條 【復議機關及其職責】
   案例4 行政復議機關有權對原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第四條 【復議原則】
   案例5 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時應公開、公正
  第五條 【對復議不服的訴訟】
 第二章 行政復議范圍
  第六條 【復議范圍】
   案例6 土地使用權確權爭議應先提起行政復議
   案例7 行政機關侵犯公民合法的經(jīng)營自主權的,公民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案例8 對違法行政收費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
   案例9 職稱評定行為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案例10 行政機關未依法保護公民人身權利的,公民有權提起行政復議
   案例11 公民申請行政復議,應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案例12 行政機關作出技術性分析結論,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第七條 【規(guī)定的審查】
   案例13 公民認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jù)的規(guī)定不合法時,可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審查申請
  第八條 【不能提起復議的事項】
 第三章 行政復議申請
  第九條 【申請復議的期限】
   案例14 公民可在法定時間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案例15 超過法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期限,且無正當理由的,復議機關對其復議申請依法不予受理
   案例16 公民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案例17 超過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行政復議機關不予受理
   案例18 申請復議的期限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算
  第十條 【復議申請人】
   案例19 行政復議機關并非必須通知 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
  第十一條 【復議申請】
  第十二條 【部門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
   案例20 行政復議申請人可選擇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
   案例21 行政復議申請人不能跨級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第十三條 【對其他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復議申請】
   案例22 對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案例23 對地方人民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案例24 對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第十四條 【對國務院部門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復議】
   案例25 對直轄市人民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復議機關應將直轄市人民政府列為被申請人
  第十五條 【其他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
   案例26 對派出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復議機關應為設立該派出機關的人民政府
   案例27 對派出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六條 【復議與訴訟的選擇】
 第四章 行政復議受理
  第十七條 【復議的受理】
   案例28 行政復議機關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
   案例29 超過申請期限的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
   案例30 行政復議機關對行政復議申請應在五日內(nèi)進行審查
  第十八條 【復議申請的轉送】
  第十九條 【復議前置的規(guī)定】
   案例31 行政復議不是對治安拘留行政處罰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第二十條 【上級機關責令受理及直接受理l
  第二十一條 【復議停止執(zhí)行的情形】
 第五章 行政復議決定
  第二十二條 【書面審查原則及例外】
  第二十三條 【復議程序事項】
   案例32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jù)、依據(jù)
   案例33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日期內(nèi)提交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jù)
  第二十四條 【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取證】
  第二十五條 【申請的撤回】
   案例34 申請人可以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第二十六條 【復訴機關對規(guī)定的處理】
   案例35 行政復議機關應按照規(guī)定對申請人提出的不合法的規(guī)定作出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具體行政行為依據(jù)的審查】
  第二十八條 【復議決定的作出】
   案例36 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適用依據(jù)正確程序合法,內(nèi)容適當?shù)模瑧杈S持
   案例37 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復議機關可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nèi)履行
   案例38 被申請人未履行完畢職責的,行政復議機關可責令其繼續(xù)履行
   案例39 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原具體行政行為主要事實不清的,可撤銷具體行政行為
   案例40 具體行政行為主要事實不清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撤銷具體行政行為
   案例41 行政復議機關應提供相關證據(jù)證明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
   案例42 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shù)模姓妥h機關可依法撤銷
   案例43 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時,行政復議機關應依法撤銷
  第二十九條 【行政賠償】
  第三十條 【對侵犯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行為的先行復議原則】
   案例44 公民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農(nóng)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
   案例45 對復議前置情形直接訴訟的屬程序違法,應予撤銷
  第三十一條 【復議決定期限】
   案例46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第三十二條 【復議決定的履行】
   案例47 被申請人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第三十三條 【不履行復議決定的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復議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處罰】
  第三十五條 【瀆職處罰】
  第三十六條 【被申請人不提交答復、資料和阻礙他人復議申請的處罰】
  第三十七條 【不履行、遲延履行復議決定的處罰】
   案例48 對被申請人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進行行政處分,不影響申請人向法院起訴要求被申請人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第三十八條 【復議機關的建議權】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復議費用】
  第四十條 【期間計算和文書送達】
  第四十一條 【適用范圍補充規(guī)定】
  第四十二條 【法律沖突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生效日期】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2007年5月29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行政復議程序規(guī)則
  (2010年3月1日)
 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
  (2010年2月10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
  (2010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復議辦法
  (2007年9月25日)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復議  案件程序規(guī)定
  (2002年11月2日)
 交通行政復議規(guī)定
  (2000年6月27日)
 國土資源行政復議規(guī)定
  (2009年11月14日)
 建設部行政復議工作規(guī)程
  (2003年10月9日)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加強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復議工作的若干意見
  (2009年12月30日)
 環(huán)境行政復議辦法
  (2008年12月30日)
 安全生產(chǎn)行政復議規(guī)定
  (2007年10月8日)
 衛(wèi)生部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管理辦法
  (1999年12月29日)
 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衛(wèi)生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
  (2009年3月31日)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guī)定
  (2001年6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后,發(fā)現(xiàn)
 復議申請不屬于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的復議范圍,復議機關作
 出終止行政復議決定的,人民法院如何處理的答復
  (2005年6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條 第一款有關問題的批復
  (2003年2月25日)
附錄2
 行政復議申請書
 行政復議授權委托書(公民)
 行政復議授權委托書(組織)
 鑒定申請書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
 行政訴訟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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