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北京大學軟法研究中心成立至今,國內關于軟法比較系統(tǒng)的研究已經走過了五個年頭。五年以來,我們先后出版了《軟法與公共治理》、《軟法與協(xié)商民主》兩本論文集,在報紙雜志上發(fā)表了一系列文章,舉辦了三期博士生軟法專題研討班,還召開了“軟法與公共治理”、“軟法與協(xié)商民主”、“軟法的挑戰(zhàn)”、“軟法與裁量基準”、“從軟法的角度審視司法裁量的法律規(guī)制”等學術研討會。軟法研究引起了越來越多的學界同行的注意,不少學者紛紛發(fā)表論文從不同角度研究探討軟法。研究軟法的學術成果逐漸增多,研究領域不斷拓展,研究內容不斷深入。在軟法的研究和討論逐步展開的過程中,有兩個問題不斷地被提出來,即公共治理中不研究軟法行不行?公共治理僅依靠軟法行不行?這兩個問題涉及軟法的必要性及軟法的定位等軟法研究的根本性問題,可以說,關于這兩個問題的認識和回答,反映了一個學者的“軟法觀”。對此,我們的基本觀點是,一方面,現(xiàn)代社會公共治理中,軟法的存在是一個客觀現(xiàn)象,要實現(xiàn)公共治理的法治化和“善治”目標,不能不研究軟法;另一方面,公共治理也不能僅依靠軟法不依靠硬法,憲法之下的軟硬法混合模式才是公共治理的恰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