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性質界定與實務》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原理篇。在此部分,作者對行政行為性質進行了理論分析,得出結論認為,行政行為從性質上可以分為法律行為、事實行為和準法律行為,各種不同性質的行政行為各有其法律特征,并具有不同的表現(xiàn)形式和監(jiān)督途徑。第二部分為實用篇,在此部分,作者基于對行政行為屬性的認識,著重從規(guī)范和控制角度出發(fā),結合行政行為的具體形式進行了程度不同的分析。內容涉及行政行為的多種表現(xiàn)形式,既涉及典型的行為形式,如行政命令、行政登記、行政強制、行政合同、行政征用等;也涉及一些新的行政行為形式,如行政允諾等。在此部分的分析過程中,作進充分注重了研究成果的實用性,注意研究成果與實務的有機結合。